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时,婚前及婚后男方父母还贷的归属需分情况认定,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分割。
1.婚前男方父母偿还房贷的部分,通常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与,该部分对应的房产价值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若男方父母继续偿还房贷,明确表示该还贷仅赠与男方个人的,该部分还贷金额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归男方个人所有;若未明确表示仅赠与男方,该部分还贷对应的房产增值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权要求分割。
4.分割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时,双方应先尝试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结合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