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收到起诉通知,应按时出庭,在庭审中积极质证、辩论,向法庭阐述自身观点、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从而维护自身权益。
(二)若存在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出庭,要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说明无法出庭的合理原因。
(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让代理人代表自己参与诉讼流程,表达自身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里强调了当事人应按要求出庭,否则可能面临不利后果,也从侧面说明了被告积极应对诉讼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