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撤诉后诉讼费用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由被告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撤诉、调解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判决案件,按照诉讼费收费办法,均减半收取,即立案时全额收取的费用除撤诉由原告负担外,其余按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的确定由原告或被告或双方同担。土地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费按标的额多少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