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离婚时4岁孩子的抚养权判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法院会综合考量父母的抚养能力条件、抚养意愿态度、孩子生活环境习惯及是否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判定需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法院在判定4岁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包括经济收入、居住环境、工作稳定性等,具备更好抚养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可能更具优势。二是父母双方的抚养意愿和态度,积极履行抚养义务、关心孩子成长的一方更易获得抚养权。三是孩子的生活环境和习惯,维持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其成长有利,若孩子一直与一方共同生活,该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此外,若父母一方存在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会影响其获得抚养权。如果对抚养权判定的具体标准或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更好地维护孩子和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