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后,父亲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是第一顺位抚养人,外公外婆通常无法直接争夺抚养权。不过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外公外婆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变更监护权。若父亲存在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况,外公外婆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父亲的监护权。
1.外公外婆需收集并提交能够证明父亲不适宜继续担任监护人的证据,例如父亲实施伤害行为的医疗证明、忽视子女基本生活需求的相关记录、社区或学校提供的情况说明等,以此来支撑自己的主张。
2.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包括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双方的经济条件、所能提供的生活环境质量、教育资源保障情况等,始终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发展的原则,依法作出是否撤销父亲监护权并指定外公外婆为新监护人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