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书面合伙协议的,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来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确保协议内容得到切实执行。
(二)没有书面协议时,按照各合伙人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三)考虑劳务贡献等其他因素,对于在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付出更多劳务的合伙人,适当调整分配比例。
(四)约定按一定比例分配经营所得,同时明确亏损分担的具体方式。
(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