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证明内容需包含工作岗位、收入金额、误工时间及扣发工资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二)若从事自由职业或无法提供单位证明,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同时需提供相关行业从业证明,如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等。
(三)收集其他能证明收入的材料,如纳税证明、微信或支付宝的收入转账记录等,提交给保险公司。若保险公司仍拒赔或对赔偿金额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