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四个小孩的归属判决,法院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结合孩子年龄、双方抚养条件及孩子意愿等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
法院判决四个小孩归属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具体判定规则如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包括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因素;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将四个孩子全部判给一方,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行为等,法院可能将孩子判给另一方。此外,夫妻可先自行协商小孩归属问题,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孩子利益的,法院会尊重其约定。如果对孩子抚养权归属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