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资二十万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需结合行为性质与实际情况判定。若符合聚众赌博或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将面临刑事处罚,而亲友间非盈利的少量财物输赢活动则不构成犯罪。
1.若参与赌博且赌资达二十万,符合聚众赌博情形会涉嫌赌博罪。聚众赌博包括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五千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五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二十人以上等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若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即使赌资达二十万,也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该行为性质更为严重,需承担相应刑事后果。
3.若只是亲朋好友间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则不以赌博论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4.为避免刑事风险,应远离各类赌博活动,不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不接触网络赌博相关行为;若发现身边有赌博行为,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自身及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