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属于违法行为,其监护人可能需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该年龄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违反相关规定。对于此类行为,相关部门一般会对未成年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禁止其继续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若骑车过程中还违反其他交通规则,会按照对应的交通规则规定处理。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监护人若未履行好监管教育义务,需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监护人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保障未成年人自身及他人的交通安全。如果对未成年人交通违法的处理措施或监护人责任认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