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因自身过错起诉离婚时,女方是否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需根据男方的过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来确定,若符合法定情形则女方可主张赔偿,反之则无法提出此类请求。
1.女方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其他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若男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即便其主动提起离婚诉讼,女方也可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2.损害赔偿数额的判定标准。法院在处理此类损害赔偿请求时,会结合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综合判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3.女方无法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若男方虽提起离婚诉讼,但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上述重大过错情形,女方则不能以此为由向男方要求损害赔偿,法院也不会支持无法律依据的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