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可起诉夫妻双方,二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二)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一般只能起诉借款人个人,但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除外。
(三)建议先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性质,比如借款用途的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再决定是否起诉夫妻双方。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