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确定彩礼是否应返还,先对照法定三种情形判断,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办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若男方有重大过错,虽不是彩礼不予返还的法定理由,但会影响返还数额。若符合返还条件,要留意提供男方过错证据,让法院结合过错程度调整返还比例。
(三)不同情况需不同应对,未办结婚登记且男方有重大过错致关系解除,可争取少返还或不返还;已办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一般不支持返还,除非婚前给付致生活困难且离婚,此时也可提出男方过错情况供法院参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