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存在特殊情况的可延长一个月。案件审结后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判并送达当事人;若未按时审结,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若延长后仍未完成则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1.小额诉讼案件的基础审理期限为立案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届满时若案件已审结,法院会及时制作裁判文书并送达给相关当事人,确保案件结果依法告知各方。
2.若因特殊情况导致案件在两个月内未能审结,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以处理案件中的复杂情形或突发状况。
3.若延长一个月后案件仍未审结,法院会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转为普通程序后,审理期限会相应增加,且需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当事人需遵循普通程序的诉讼要求参与庭审等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