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犯罪嫌疑人的影响及处理
若取保后侦查机关不再侦查,且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犯罪嫌疑人不再被刑事追诉。
(二)被害人的维权方式
案件不侦查可能导致犯罪行为未受制裁,被害人权益难以保障。被害人可向侦查机关了解不侦查的具体理由,若认为理由不充分,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由检察院监督侦查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三)侦查机关的责任
若侦查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开展侦查工作,属于失职行为,可能面临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