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的
(四)屡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使人重伤、丧命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提供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拥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做法。
3、本罪的主体是通常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有意,并且具有违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抢劫罪隶属严重刑事犯罪,处刑较重,与一些其他犯罪比如说寻衅滋事、抢夺等在实践上有共有的地方,建议你就案情询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