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分事故责任,明确赔付限额。发生交通事故后,需先确定自身是否承担责任。若有责,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若无责,对应限额分别为1.8万元、1800元、100元。
(二)对应损失类型申请赔偿。死亡伤残赔偿包含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等;医疗费用赔偿包含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需根据实际损失类型,在对应限额内申请赔付,超出限额部分交强险不予承担。
(三)保留理赔凭证。及时收集并保留医疗票据、交通费用票据、伤残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确保提交给保险公司的理赔资料完整,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赔付进度。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