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求返还彩礼,法院通常支持,但双方已同居的会调整返还比例。这是基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为平衡双方利益及遵循公平原则。
2.法院考量因素及对应情况:
-同居时长:同居时间较长的,返还比例可能降低。
-彩礼实际用途:已用于共同生活支出的部分可扣除。
-是否生育子女:生育子女的,可进一步减少返还数额。
-给付人经济状况:也会作为法院调整返还比例的参考。
3.当事人主张返还需提供证据,如彩礼给付凭证、同居证明、彩礼使用情况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4.接受彩礼的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近亲属,可能需共同承担返还责任。
5.解决措施和建议:
-给付彩礼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留好给付凭证。
-若已同居,注意保留共同生活支出的相关票据。
-发生纠纷时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