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需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超期则无法申请,可在后续民事诉讼中请求法院审查其证明力。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申请复核了。不过若对认定书还是有异议,可在后续民事诉讼里,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认定书存在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违法等问题,法院会对认定书的证明力进行审查。法院有权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判断认定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若认定书确实有误,法院可不予采信或调整责任划分。这里要强调,民事诉讼中的审查是法院对证据的司法审查程序,并非行政复议或复核。如果您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