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仍归财产所有者个人所有。
(二)若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前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该财产在离婚时需按共同财产分割,通常遵循平等分割原则,同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
(三)若一方婚后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有添附行为,如对房屋进行装修等,添附部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