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已满十八周岁但还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父母应继续负担必要抚养费,可与子女就读学校确认学历情况来明确。
(二)子女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也需负担抚养费,可通过医院等机构开具相关证明来证实。
(三)确定抚养费给付期限要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可收集子女生活开销、父母收入以及当地物价等方面的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