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都能申请。
(二)提交书面申请:向办案机关书面申请,阐述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
(三)等待决定: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会作出决定。
(四)提供保证:若同意取保候审,申请人要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五)执行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决定。
(六)遵守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市县等规定,违反规定可能被没收保证金或变更强制措施。
(七)注意期限:取保候审期限最长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