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房屋性质,若婚后共同建造或购置,即便无权属证书,女方也可主张分割。
(二)收集证明房屋归属的证据,如宅基地审批文件、建房出资凭证、证人证言、村委会证明等。
(三)若房屋为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使用权归属,取得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四)若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或其家庭财产,女方对婚后共同修缮添附部分可主张补偿。
(五)分割要符合宅基地管理规定,不违反一户一宅原则,离婚诉讼时提交证据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