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明确贷款性质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则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双方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先协商清偿方式,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若贷款为女方个人债务,帮还行为需区分款项性质。若有证据证明帮还的款项是借款,可要求女方返还;若无法证明是借款,可能被认定为赠与,无法要求返还。
(三)实践中需保留相关证据,比如还款凭证、双方关于还款性质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协商或诉讼时证明还款事实及款项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