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审查放贷行为: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加强对借款人资信的审查,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制度,禁止向关系人违规发放信用贷款或提供优于一般借款人条件的担保贷款,杜绝虚构贷款用途或隐瞒重要事实发放贷款的情况。
(二)判断损失与情节: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及时关注贷款资金流向和回收情况,避免出现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以及资金无法收回的严重后果。
(三)关注主观要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杜绝明知违规仍故意放贷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