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应按时出庭参与诉讼。出庭可当面陈述意见、提交有利证据、反驳原告不合理主张,避免因缺席导致法院仅依据原告证据裁判,承担不利后果。
(二)若被告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出庭,需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申请时要说明合理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法院批准后可调整开庭时间。
(三)若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形,如涉及赡养、抚养等义务或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案件,不要拒绝出庭。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拒不到庭的,法院有权拘传其到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