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股权性质和取得时间。婚前取得的股权归男方个人,但婚后股权收益和增值部分女方可要求分割;婚后取得的股权及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二)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若男方转让部分股权给女方,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女方才能成为股东;若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购买,转让款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若既不同意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女方取得股权。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直接分割相应份额。
(四)分割时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确定分割比例或补偿金额。
(五)只能分割男方作为股东享有的股权权益,不能直接分割公司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