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非夫妻共同债务,可采取收集证据等措施应对。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通常不算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以要先核实贷款实际用途,若用于个人消费、赌博等非家庭共同生活用途,另一方无需担责;若用于家庭日常则可能是共同债务。可采取的措施包括收集贷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与配偶明确债务归属、债权人主张债权时要求其举证、离婚时主张该债务为配偶个人债务。若在债务认定和处理上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