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流程
1.准备材料:撰写民事起诉状,数量按被告人数增加一份;收集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并整理证据清单。
2.提交立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3.立案审查: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4.缴纳诉讼费:原告按通知书指定方式及期限缴纳案件受理费。
5.送达与开庭:法院向被告送达诉讼材料后排期开庭,原告需按时到庭参与诉讼。
(二)诉讼费用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如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等。非财产案件,离婚案件每件交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20万元部分按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50-100元。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最终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按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不同情形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