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责任处理:被损毁财物的受害人可与行为人协商,要求其恢复原状或赔偿财物实际价值及修复合理费用。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行政责任处理: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理。若行为人主动赔偿损失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可不予行政处罚。
(三)综合判定:具体处理要结合损毁财物价值、行为后果及行为人态度等实际情况,以确保处理结果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