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等可申请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向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需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同意的依法办理手续,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取保候审适用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符合这些条件申请获批可能性大。
3.解决措施和建议:犯罪嫌疑人一方应积极了解案件情况和自身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准备充分材料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处理申请,确保程序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