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约损失计算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损失赔偿额要涵盖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不过不能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范围。实际损失是违约直接致使的现有财产减少,可得利益损失则是合同正常履行时可获取的预期利益。违约金计算上,当事人能事先约定数额或计算方法。当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一般以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一百三十作为判断是否过分高于损失的标准。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违约情形,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以避免后续纠纷。
-发生违约情况后,受损害方要及时收集和保存因违约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主张权利。
-若对违约金是否过高或过低存在争议,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判断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