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取保候审申请条件,无需因不认罪放弃申请。若自身符合法定情形,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且不致危险,或羁押期满案件未办结,即使不认罪,也可主动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并说明符合的具体情形及理由。
(二)准备完整申请材料以提高成功率。申请时可选择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人需满足有固定住处和收入、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保证金数额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怀孕证明等,以佐证自身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内容如下: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