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存款分配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区分存款性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存款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二)确定分割方式。共同存款原则上均等分割。
(三)考虑特殊情形。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调整分割比例。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存款的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四)准备相关证据。起诉时需提供存款的银行账户信息、交易明细等证据,法院会结合证据判定分配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一)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