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交警不认可录音作为证据时,可收集事故现场监控录像、证人证言、事故痕迹照片或鉴定报告、医疗记录等其他佐证证据,这些证据更易被采纳。
(二)若坚持使用录音,要确保其获取过程合法、内容完整清晰,能直接关联事故经过,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声纹或内容鉴定。
(三)配合交警部门调查工作,若对事故认定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核,或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四)证据收集要符合法律规定,避免用非法手段导致证据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在证据的收集过程中,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全面的原则,以保证证据的有效性和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