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定侵犯著作权罪时,要确定主体是否为一般主体,包含单位。
(二)查看主观方面是否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三)确认客观方面是否实施了法定侵权行为,比如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作品、出版他人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等。
(四)核实是否达到数额或情节标准,如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等。若违法所得十五万元以上或非法经营数额二十五万元以上等,属于加重处罚情形。
(五)注意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也属于复制发行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