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农村自建房能否由法院分割要综合房屋性质、宅基地归属及建造情况判断。符合条件的农村自建房法院可分割,具体分割方式依实际情况而定。
2.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
-若自建房为夫妻婚后共同出资建造,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依法分割,分割方式为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或在不违反宅基地政策前提下确定双方使用权。
-若一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宅基地使用权有身份属性,法院一般判房屋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方,由其向另一方支付经济补偿。
-若房屋为一方婚前个人出资建造,婚后无重大修缮或增值,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但可主张婚后共同投入部分的补偿。
-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的自建房,法院暂不处理所有权分割,仅确认实际使用权,待手续合法后再处理。
3.建议:夫妻双方在处理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分割问题前,先明确房屋建造情况、宅基地归属等,收集相关出资、建设等证据。若对自建房合法性存疑,及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完善手续,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