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件,需携带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自身身份,确保庭审时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二)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如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这是主张抚养费的基础,能证实与孩子存在亲子关系。
(三)抚养义务相关文件,包括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这些文件可明确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责任及具体约定内容。
(四)实际费用支出证据,例如孩子的学费缴费凭证、医疗费发票、日常生活开销的票据等,用于证明孩子当前的实际生活和教育医疗需求。
(五)对方收入情况证据,比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纳税证明等,有助于法院根据对方的经济能力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六)起诉状,需清晰写明诉求内容、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确保诉求明确且有逻辑支撑。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具体内容如下: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