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居委会要为孩子提供稳定的居住场所,准备营养均衡的饮食和合适的衣物,确保孩子的生存条件满足日常需求。
(二)落实教育责任。确保孩子按时接受义务教育,与学校保持沟通了解学习情况,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关注其身心发展。
(三)维护人身安全与健康。定期带孩子体检,生病或受伤时及时送医,做好日常安全防护,避免孩子处于危险环境中。
(四)保护合法权益与规范行为。孩子权益受侵害时,代表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教育孩子遵守品德和行为规范,树立正确价值观。若孩子造成他人损害,居委会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