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主体范围:抚养义务主体是子女的法定抚养人,如亲生父母、养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确认主体时要严格依据这些身份关系。
(二)界定子女情况:若子女是未成年人,自然符合被抚养条件;对于成年子女,要判断是否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三)考量义务人能力:确认义务人有抚养能力却不履行抚养义务,可通过其收入、资产等情况综合判断。
(四)遵循法律程序:由子女或其监护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义务人履行抚养义务。若义务人在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五)确定抚养费用:抚养费用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