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投案自首。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和事故经过,这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二)积极救助伤者。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避免伤者伤情加重,这能体现肇事者的悔罪态度,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三)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与受害方或其家属协商赔偿事宜,达成赔偿协议后及时支付赔偿款,并取得对方出具的谅解书,这也是从宽处理的重要因素。
(四)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在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积极配合警方、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隐瞒或伪造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