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若被害人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或死亡、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向检察院控告,检察院审查符合公诉条件就应公诉。此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及时收集相关受强制、威吓或被害人情况的证据提交。
(二)侮辱、诽谤等告诉才处理案件,当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会转为公诉。公众若发现此类情况可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司法机关掌握行为危害程度的证据。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检机关审查认为情节严重、可能判重刑或有其他公诉情形且符合公诉条件时会转为公诉。被害人应积极配合公检机关调查,提供更全面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同时,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自诉案件应转为公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