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
(二)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书面赔偿申请,申请书中需载明自身基本信息、具体赔偿要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三)等待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决定赔偿,会在十日内支付赔偿金;若决定不予赔偿,会说明理由。
(四)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决定或对赔偿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可在期限届满或收到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一)第十七条第一项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第二十二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