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优先适用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是权利人因商标专用权被侵害导致的经营收入减少、市场份额下降等直接经济损失。
(2)若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该利益包括侵权人通过销售侵权商品或提供侵权服务直接获得的收入,以及因侵权间接增加的其他收益。
(3)若权利人损失与侵权人获利均难以确定,可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确定赔偿数额。倍数的确定通常结合商标知名度、许可使用范围和期限等因素综合判断。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恶意侵权包括多次侵权、侵权规模较大、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等情形。
(5)赔偿数额应当涵盖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调查取证费用、律师费用、诉讼必要支出等。
(6)若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商标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法院会综合商标知名度、侵权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具体数额。
提醒:
权利人遭遇商标侵权时,应及时收集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或商标许可使用费的相关证据,以便更准确主张赔偿;若证据不足,可请求法院根据侵权情节适用法定赔偿,但需提供侵权情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