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投资行为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进行,例如夫妻双方共同决定投资项目、共同参与经营管理,那么投资失败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二)若投资仅为一方个人行为,且投资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也未参与投资决策和经营管理,该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实施投资行为的一方独自偿还。
(三)判断债务性质时需结合具体证据,如投资协议、资金流向记录、夫妻间沟通记录等材料,以明确债务是否符合共同债务的认定条件。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