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医疗费:以实际产生的医疗票据金额为准,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需保留完整费用凭证作为索赔依据。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受害人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参考医疗机构休息证明或鉴定意见;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无法举证则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及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按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计算;护理期限一般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费用计算,需提供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相符的交通票据。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按住院天数乘以每日标准确定。
(6)营养费:根据轻伤一级伤残情况及医疗机构意见确定,需医疗机构出具营养建议证明。
(7)赔偿方式:双方可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法院结合实际损失及证据判决。
提醒:
受害人应妥善留存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所有索赔凭证;因个案损失细节不同,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证据确定,协商不成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