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母亲身体健康且有抚养意愿和能力,一般两周岁以下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应积极准备能证明自己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二)若母亲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父亲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请求直接抚养孩子。
(三)父母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抚养权协议。
(四)协商不成时,双方都要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的证据,如经济状况、陪伴时间等,由法院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