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以直接损失为主要范围。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时,赔偿的是维修费用、施救费等实际发生的直接支出,这些费用有明确的票据或支付凭证作为依据,属于可确定的损失。
(2)车辆折旧费未被明确纳入法定赔偿项目。目前法律未对车辆折旧费赔偿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通常不支持单纯的折旧费请求,原因在于折旧费的计算缺乏统一标准,且车辆正常使用会产生自然折旧,贬值程度难以精确量化。
(3)特殊情形下折旧费可能获酌情支持。若受损车辆为刚购买不久、行驶里程极少的新车,且碰撞导致发动机、车架等关键部位严重受损,经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贬值报告证明存在较大贬值,部分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酌情支持一定金额的折旧费。
提醒:
主张车辆折旧费需准备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贬值报告,且需满足新车、关键部位严重受损等条件,否则难以获得法院支持;若有相关需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判断是否具备主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