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子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女方要及时收集遗嘱相关证据,如遗嘱原件、见证人的证言等,按遗嘱要求办理财产继承手续。
(二)若没有遗嘱,女方作为配偶可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协商遗产分配事宜。若存在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适当给予多分。
(三)若协商不成,女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遗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