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案件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仍未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若被告是必须到庭当事人,法院可拘传,但离婚案中该措施少用,法院根据原告证据和陈述判是否准予离婚。
法律解析:
在离婚案件里,若被告被法院依法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后依旧未到庭,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不过,要是被告属于负有抚育义务或者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必须到庭当事人,法院能够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只是在实际的离婚案件中这种措施较少运用。法院在进行缺席判决时,会重点参考原告提交的证据以及其陈述内容,以此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从而决定是否准予离婚。如果您在离婚案件中遇到被告不到庭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